关于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有关问题公告

2022-01-11 10:38:37 erg38526788 542

尊敬的用户: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适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水务冠名普通机打发票,不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启用后,个人用户和已办理托收业务的企业/单位用户可以在营业厅办理电子发票定制业务,定制业务办理成功后用户将在每期水费销帐后三天内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并获得电子发票下载地址的短信推送。

办理所需资料证件:

1、个人用户凭水表户主或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办理,须提供手机号码。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已办理托收业务的企业/单位用户凭含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办理,须提供手机号码。

我公司网上营业厅、营业厅APP后续也将陆续推出线上办理。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四、如您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存在疑问可拨可打纳税服务热线确认,或登录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验电子发票真伪。

特此公告。

明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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