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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部门自2010年10月31日起,悬挂“廉政警示牌”规定了“五不准”服务纪律:
1、不准在用户单位吃、拿、卡、要、玩;
2、不准违反报装程序谋取私利;
3、不准在用户单位谋职兼薪;
4、不准收受用户财物;
5、不准刁难、要挟、报复用户;
6、不准违反报装程序谋取私利;
7、不准在用户单位谋职兼薪;
8、不准收受用户财物;
9、不准刁难、要挟、报复用户。
崇阳县天城镇沿河路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