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户(居民住宅)用水报装指南

2019-12-04 11:34:34 erg38526788 0

一 用水报装服务承诺时限

1、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装受理;

受理报装后5个工作日内,查勘人员现场查勘。

供水工程施工完毕,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工程的验收及并网通水。

2、用水报装服务承诺时限不含设计和施工周期。

二 受理报装

2.1申请表。

2.2合法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 现场查勘

3.1实体营业厅受理报装后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现场查勘。

3.2收到热线电话、网站营业厅、微信支付宝的报装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申报单位须准备齐全报装资料,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时核实收齐,同时由工作人员向申报单位递交《受理通知单》、《供用水合同》等报装登记资料,申报单位填写盖章后,工作人员将报装登记资料返回到用户报装办公室报装大厅。

四 工程验收及并网通水

供水工程施工完毕,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工程的验收及并网通水。

五 其他

5.1协助申报单位办理供水管道红线。

5.2协助申报单位办理施工相关的行政审批(市政道路挖掘、交通、园林等)手续。

5.3为优化供水设计,需用户提供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含电子版)及前期用水等资料。

5.4 供水方案需征求申报人意见,并在《供水方案确认单》签字确认。设计单位完成供水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

5.5供水工程费根据市物价局法规等有关文件执行。

5.6申报单位在收到供水工程缴费通知后,签订《供水工程合同》《供用水合同》《用户二次供水设施(工程)质量验收表》,并一次性付清工程总价款。

5.7供水工程费须用申报单位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申报单位可凭(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开具增值税专、普票登记表》(加盖公章),领取发票。

5.8申报单位负责加压泵房等供水设施的土建、供水管道穿越建筑墙体、楼板的套管预埋、将电源引至加压泵房、预留泵房应有远程监控系统专用光纤接口,为生活加压泵房安装供电局结算的独立电表。

5.9申报单位组织水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参加二次供水设施验收。

5.10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需签订《新建居民住宅供水工程统一组织建设协议》;工程竣工并具备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条件后签订《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协议》。

六 注意事项

6.1市自来水公司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用水报装手续。由非法中介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6.2房屋产权不清晰、非业主报装、非法机构代办不予受理用水报装。

6.3禁止将原计量水表作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计量水表使用。

6.4 用水申报单位名称、供用水合同签字单位名称及工程费交款单位名称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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